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编辑:admin 日期:2019-01-19 10:29:56 / 人气: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邦领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领国际”)为持有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其所持有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邦领国际持有本公司 62,09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9.18%。
  ●邦领国际拟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0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发行价亦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其中,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并且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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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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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邦领国际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100%股权持有者吴锭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领贸易”)之股东吴锭延先生、吴玉娜女士、吴玉霞女士(三人合计持有邦领贸易75%的股权)系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邦领国际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其中,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相关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并且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二)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公司股东邦领国际承诺: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事项,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如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每年通过在二级市场减持/协议转让或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规则允许的减持方式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公司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公司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6)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期延长,则顺延;②如发生公司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邦领国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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