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玩具枪伤了其他孩子眼,家长赔偿20万
编辑:admin 日期:2019-07-16 09:28:19 / 人气:
9岁男孩小刚及其父母被邻居家7岁的小林告上了法庭。小林诉称,去年3月的一天傍晚,其与几个小孩一起在工业园区某小区居民楼下玩耍时,小刚手持一把玩具枪向他们射击,小林被打中左眼,瞬间眼睛就流血了。小林的父母听到哭声后即下楼将小林送往医院。
次日,小林的父母在小区里询问是谁打伤自己的孩子时,小刚的父母主动登门道歉,并陪同去医院治疗检查。后小林多次门诊复诊,被诊断为“视神经萎缩”,并进行了跟换人工晶体手术,术后诊断为“左眼外伤性白内障”,花费医疗费用3.7万余元。
之后,小刚的父母保持着和小林的父母的联系,并转账了5000元用于小林的治疗。可是从2018年7月开始,当小林的父母再联系小刚的父母时,却发现微信联系不上,电话打不通,只得报警。派出所民警联系小刚的父母进行调解沟通时,却遭拒绝。故小林将小刚及其父母告上法院,请求赔偿各种损失。经法医鉴定,小林的伤残等级属九级。
小刚的父母辩称对小林伤情鉴定结果无异议,但是小林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是小刚实施了侵害小林健康的行为。并且小林是未成年人,她的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形,也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在工业园区法院少年庭法官的调解下,小林的父母与小刚的父母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小刚的父母支付小林赔偿款总计20万余元。
办法官认为,虽然玩具枪看起来不具杀伤力,但一旦到了儿童手上,或许就不一样了:漫无目标的发射、近距离的瞄准,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对于身心尚不健全、发育尚不完善、明显缺乏自控力的儿童来说,即便是不在法律限定之列的普通玩具枪,也应该“绝缘”。而要做到这点,首先需要家长与学校携手,做到同监共管,其次,需要国家从立法角度予以支持,在有关少年儿童的相关保护法规及实施细则中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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